为规范和有序地开展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的推荐工作,依据《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附则,现将2025年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为支持复旦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校友谭瑞清先生捐赠设立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用于推进复旦大学化学、材料和能源学科的建设与事业发展,以设立“瑞清”冠名奖或教席的形式资助鼓励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奋发进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以及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学生。
二、 奖项设置
2025年“瑞清”教育基金面向复旦大学化学系、高分子科学系和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创新学院及其所属实体运行科研机构设置以下奖项:
1. 综合奖,含园丁奖和杰出贡献奖;
2. “博学”、“笃志”、“切问”和“近思”冠名教席;
3. “瑞清”特聘讲席教授和青年学者,重点支持引进化学与材料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
4. 创新奖,为本年度新设奖项,重点支持在评选年度内(2025年度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5月27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交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重要贡献的教职员工;
5. 新生奖,2025年度评选对象为2024年入学的大类分流本科生和强基计划本科生、2025年入学的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
本年度学科各单位可采取集体推荐和全职两院院士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以上奖项提名推荐工作,其中单位集体推荐应广泛征求师生及校友意见,全职院士在评选年度可直接推荐1名候选人,实体科研机构按照所属单位进行推荐提名。具体推荐条件及名额详见《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附则。
三、 推荐程序
5月27日:发布2025年度“瑞清”教育基金推荐工作预通知;
6月10日前:发布基金推荐工作正式通知、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附则,并依托各单位开展本年度基金推荐工作的宣讲;
7月1日前:根据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附则,由各单位以集体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提名推荐综合奖、创新奖、专项冠名教席及特聘讲席教授/青年学者人选;
7月1日-9月15日:各单位按照新生奖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与推荐,报送新生奖推荐获奖人选;
7月1日-9月30日:各奖项组织初审及专业评审;
10月: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
11月:举行颁奖典礼。
四、 推荐材料提交
请学科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基金秘书处:
1. 推荐材料电子版:请将各奖项推荐表(word文档)和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打包提交至邮箱fcmoffice@fudan.edu.cn。
2. 推荐材料纸质版:请将各奖项推荐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提交至江湾校区先进材料楼204室。
3. 提交截止时间:综合奖、创新奖及专项冠名教席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日,新生奖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基金秘书处联系人:唐碧
地址: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先进材料楼204室
联系方式:18917229676,021-31249906
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